物理实验教学中心教工党支部群众监督实施办法
为了加强对物理实验教学中心教工党支部全体党员的监督,切实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,提高党员的自查自律意识,保证党员队伍建设工作能长期处于良好状态,提高党员整体素质,树立党员良好形象,特制定如下监督实施办法。
一、认真实行有关支部党务公开制度,定期向群众通报工作情况,建立群众监督邮箱,公开群众监督电话;
二、切实增强党组织和党员工作的透明度,扩大群众监督的范围,畅通监督渠道;
三、每隔半年组织一次针对党组织、党员的群众测评活动。测评活动由党组织负责,做好宣传,扩大群众参与度,测评活动参与率不低于90%。
四、在支部会议上公布群众监督评价意见,并根据意见和建议认真做好整改工作;
五、及时向群众通报一些重大问题,重要意见建议的落实情况。
物理实验教学中心教工党支部
2017年9月7日